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不按规定申请办理地址变更登记的话,工商局有权对公司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