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借款他人5万,约定到2011年底还清,到2012年底只还2万,重写了一张欠条,但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日期,

2025-06-29 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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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以提起诉讼;
2、依据我国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没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要求
履行义务的
届满之日起计算,但

第一次向其主
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

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所以你这种情况没有过时效,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答2: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此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回答3:

重写了欠条了,则按重写的欠条的约定时间来确定诉讼时效,你现在未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

回答4:

无还款日期的视为可随时催收借款;
有效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第一次偿还借款开始,诉讼时效计算为两年,如果有中断或者中止情形,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回答5:

可以在20年内随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