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补交的条件,己不成立!可以,补交。事实己存在,人己死亡!可与单位,协商,给予丧葬补助!不行走劳动局仲裁,法院诉讼!再不行,也就自行承担!交社保,条件。已不行了!单位,不予补偿,可聘请劳动官司的律师!进行诉讼处理!不行。也就算了!
不可能吧,社保在试用期过了就要交的,一般都是入职3个月后开始交,有的公司交的早,并且交了社保每月工资条都会有社保扣费的,在职人肯定知道的,当然也有一些人觉得自己不需要可以跟公司提交说不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