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标准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因为你未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本人平均月收入乘以1.
设年薪为 N
第一,公司必须把30%补齐到位。第一笔钱30%N
第二,公司无故拖欠,系违法行为。1.必须给予30%N×25%的经济补偿金,这是针对拖欠部分的补偿金。2.劳动法规定还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额可再仲裁里写明(根据公司所在地劳动政策来)
第三,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是否提前30天,否则补发一月工资:N÷12×1,即平均月工资。2.公司单方解除,造成的经济补偿金为:你工作了一年或超6个月,经济补偿金应补偿一个月工资:N÷12×1.
这些若果 公司不予采纳 你尽管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 会给你合理结果 且全程免费。
走到这一步 注意收集证据 如 合同 工资单 绩效报表等。
所以你得到的金额为:30%N+经济补偿金(30%N×25%+N÷12×1)有可能加上第三条第1.点
经济补偿金是根据你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应该包括你未发放的那30%,但是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能够证明有这30%的存在,如果当初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你能拿到多少你只能根据自己的工资去计算,最简单的例子,你每个月工资5000,,12个月都是如此,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000.因为你只工作了一年。
打电话到劳动局问问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