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回事:
1、煤矿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应从进入煤矿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资。
2、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煤矿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将依照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办理。
3、有权要求煤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显然是违反了《劳动法》,还有《劳动合同法》。
话说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