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是属于破坏别人的家庭关系的且容易导致家庭破裂,存在财产争分
在现在的法律上没有这方面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
但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不用考虑了,直接说“NO1。首先有两点原因,必须要让你这么做。第一,女人的占有欲是很强的,即使你现在同意做他的情人,你也不会去干涉他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