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帮忙保管的东西丢失了,怎么办!~

2025-06-29 0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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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先看您的手表的价值值不值和同事掰脸,通过诉讼有没有必要,警力资源是有限的报警后对您是否有利,分析:您让同事保管手表有书面合同吗,如果同事说诬陷您跳进黄河洗不清。您看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