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对嫌疑人或犯人戴手铐?

2025-06-27 1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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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P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S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M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J会、游X、S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稜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派出所只有在犯罪证据确定的情况下,或说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才可以烤人通常时,发现有人犯罪也是可以 司机超载,先不说说话态度问题,就本质来说这不是派出所的职权范围,应该属于交警来管所以更别说是司机的态度问题了只要司机没有动手,就没派出所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