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观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其一,相信神灵经常关心并干预包括自然进程和社会人事在内的世界事务。其二,相信神灵具有必要的智慧,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显示他的意愿。其三,相信神灵具有实现其安排和意图的超自然力量和权能。
天命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古人以及他们的哲学著作都对天命有着不同的态度。“孔子言知命,墨子言非命,孟子言立命,庄子言安命顺命,老子言复命,荀子言制命。”他们不仅反映了他们自身的思想和主张,同时也帮助我们后人对古代的哲学思想派别更加了解。
孔子:“知命”,承认世界的必然性,认为寿夭贫富,安危治乱都是先天命定。孔子认为君子“畏天命”。《论语》云:五十而知天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墨子:‘非命’,认为:夭寿贫富,安危治乱不是先天命定,一定要摆脱传统命理思想的束缚。墨子云: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
孟子:认为对待天命的方法应该是保持心灵的思考,涵养本性,一心一意的修身,以等待天命。《孟子》运:“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夭寿不贰,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庄子:安命顺命。“命不可改变,亦不必畏惧或者诅咒。人应以旷达的态度来接受命,安顺于命。”《庄子》云:“安其姓名之情”,“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
老子:复命。 认为通过炼精,炼气,炼神诸阶段的修炼,便可结成内胆,扭转自然界的生老病死的规律,回复青春。《道德经》:“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荀子: 制命。 认为天无意志,不能有意的降“命”于人。但天遵循一定的自然法则而生成消长,对于人生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人要善于利用。《荀子》云:“制天命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