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没跟我商量就减薪水,而且还把我辞退了,没有理由的辞退,我应该向公司起诉吗?

2025-06-26 21:53: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分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没有强制性规定。前者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是劳务关系不支持双倍工资,是否有违约责任需看双方的约定与事实履行情况而定。
三、维权途径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降薪辞退都无合理理由,要双倍补偿辞退补偿,n+1的补偿,就是干几年补几个月工资,并加1个月通知离职补助,未补偿的,双倍支付,直接去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回答3: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依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任一项均可主张成立劳动关系。
因劳动争议发生的纠纷,仲裁为前置程序,需先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首先告诉你,你的好事来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是公司麻烦事儿,如果你想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话,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要付双倍工资的。没有理由辞退你,公司要向你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你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回答5:

没签合同就没有维权的依据。你这样的情况很被动。向公司起诉是无用的。只有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也许还能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