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规定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只是协助或者代替丈夫或妻子履行义务。
从法律上说并没有赡养义务,但是从情理上你们就应该赡养他们,毕竟你们总和他们有过了一番瓜葛,除非他们对你们并不好,你们也不用赡养他们了。
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综上:1.2.3都是没有义务的。但是如果涉及到分遗产的话,根据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