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株洲、湘潭两市市区户口,在长沙市区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2.在长沙市区就业并有中专以上学历的;3.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定用人规模内聘用的人员;4.在长沙市区购买住房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5.在长沙市区投资兴办实业的,按年纳税额每2万元落户1人的标准办理;6.夫妻投靠的,取消原来对年龄和结婚年限的限制。凡符合以上1—5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均可凭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的调动或录用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手续,携带相关证明、证件和资料及其复印件,前往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申请入户手续。符合第6款的,携带相关证明到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申请。 同时,对符合条件申请落户的各类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时,只能按标准收取工本费,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等其他费用。据悉,工本费已经物价部门批准,全省统一标准。其中,办理“准迁证”5元,“迁移证”5元,户口簿8元。
根据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如果您想落户长沙,有四个途径。具体要求: 一、投资入户:在长沙投资产业达到50万以上; 二、购房入户:在长沙购买60平米以上的房;三、学生毕业:在长沙的某大学读书,要有指标的那种; 四、单位招聘:若有单位招聘您,愿意把您的户口入户长沙。具体情况请咨询长沙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咨询电话(0731-8258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