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军人是不准在外穿军装的!
昨日凌晨4时许,56岁的孟某被金水警方从北京抓获带回。至此,穿着假军装、诈骗26万元巨款的3人团伙全部落网。这伙人的头头就是穿假上校制服的魏某,他自称省军区的“领导”。
今年8月3日上午,李先生向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报案。李先生说,2007年7月,他通过自己的老下属陈某认识了“某军区领导”魏某。魏某“大名鼎鼎”,不仅是“解放军总装备部驻河南某部办事处常务副主任”,而且他姑父还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
李先生介绍,自己一把年纪,如果是别人那样吹嘘魏某,他根本不会相信。他没想到,忽悠他的竟是跟他共事20年的老下级陈某。
2007年7月,他正因为一桩标的近2000万元的官司焦头烂额。当时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他已经胜诉,但被告又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劲头很猛。李先生心里没底。这时,陈某主动找到他,极力向他推荐“军区领导”魏某,说省高院一高官是魏某的姑父,很信任魏某。
与魏某见面的过程中,李先生亲眼见到他身穿“上校军装”,从经四路附近两家政府机关自由进出。随后的宴会过程中,魏某派头十足,不时接到“某厅长”、“某军长”打来的电话。陈某和孟某二人又在一旁煽风点火,李先生更确信魏某“能力很强”。魏某落网后交代,他进出一些机关只是靠一身假军装蒙混,挑那些门卫不严的地方进去。进去也就是在厕所停留一会儿就出来了。而饭局上“大领导”打来的电话,其实是他事先设置好的手机闹铃。闹铃一响,他就假装接电话演“单口相声”。
假借各种名义向受骗人索要巨款
7月中旬,陈某紧急通知李先生说,魏某的“姑父”正在北京开会。趁这机会,让他赶紧上京“活动”。李先生见到魏某后,魏某却一脸为难地对他说:“我姑父不让我管这事儿,说少惹些麻烦。”李先生当然着急,一个劲地央求。3名嫌疑人落网后承认,其实他们这是“欲擒故纵”,故意吊李先生的胃口,把戏演得更逼真。假装勉为其难后,魏某3人又以“请客吃饭”、“活动经费”、“探望领导的孩子”等理由,分三次从李先生那里要走26万余元。“办事”期间,李先生还一直好烟好酒的招待着他们。魏某3人随后告诉他,事情办得差不多了,让他回家只管听好消息。李先生等到当年9月,盼来的却是自己败诉的通知。这时他再联系“魏主任”,对方竟还说胜诉通知马上就下来了。李先生这才觉得不对,再打对方电话,魏某已换手机号。此后李先生一直忙着应对2000万元的官司,一直拖到今年8月才报案。
被抓时还在演戏试图忽悠警察
金水警方立案后,迅速赶到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濮阳、商丘等地侦查。经调查核实,省军区和解放军驻豫机关根本没“魏主任”这个人,他说是他“姑父”的法官,也根本不认识他。8月5日,在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府苑火锅店里,“魏主任”正一身“上校军装”、平头整得油光发亮,在等客人。早已得到线报的民警突然出现,将其抓获。“魏某是那种‘撒谎从不脸红’的人,心理素质特别好,吹起牛来从容淡定,很难发现破绽。”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在讯问魏某的过程中,进展比较艰难。在带着魏某回刑侦队的路上,“魏主任”还一嘴官腔、有模有样地说:“你们年轻人有冲劲、敢想敢干,这是好事!我不怪你们,但这次你们真弄错了!你一会儿就知道了。”他忽悠民警说:“你们公安厅某领导,我们前天还在一起喝茶。他最近很忙,但我的电话他一定接,我一会儿叫他请咱吃饭。”据魏某最后交代,他的那身新式军装、肩章、领章和证件都是从外地买的,花了3000元。目前,魏某、孟某、陈某已被警方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冒充军人行骗严惩不贷
由于军人的正面形象与崇高地位,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影响了军政、军民关系。不得不说犯罪嫌疑人魏某的心理素质的确很强大,在被警方抓获时依然面不改色一如既往地满嘴胡话信口开河,还声称认识省厅领导,让领导请大家吃饭,领导请吃饭是不可能了,不过牢饭这次是吃定了。
冒充军人招摇撞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冒充军人招摇撞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