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进行盖章;
2、拿申请表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顺便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资料;
3、经过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一般情况下,3天之内,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
在提取过程中,也会涉及到部分提取额度和全部提取,部分提取的话,如果是用于购买住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可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如果是拆迁安置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房款总额。想要全部提取的话,必须是离休退休、出境定居或者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的人。
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从2017年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这样能够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间隔是公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