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不是一两毛钱的小事了,对于欠你四块钱巨款拒不还帐的事情不但应该果断分手,而且要付诸法律。起诉她要他赔偿连本带利共计人民币肆圆捌角柒分。并以每天千分之二的利息驴打滚。
朋友,你爱她的,怎么能为了4块钱分手?钱是小事,爱情才是大事啊!虽然说爱情也要面包,但是没听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么?生命都没爱情珍贵,你说4块钱算啥?再说女孩子有时候会想占点儿小便宜,这才是女孩子的可爱之处么...没听说那句话么:男人最帅的时刻,就是掏钱包的时候!你为她花钱,她会更爱你的!一定不要分手!
应该你出钱买的嘛,还要让她借你钱,你还是不是他对象,就算是朋友,身为男生出钱也没有什么不行的,你还为这4快计较,哪个女生愿意跟你啊
他么的, 几块钱,都他妈斤斤计较。 你他么比女人还抠门。 老子把出去几千块钱都心甘情愿。
拜托,那是你女朋友唉,就算她不说,你也应该买给她吧。不过就四块钱,你好意思吗,你女朋友要是知道你是为了四块钱跟她分的,绝逼会哭死的。还有,你这人也太无理取闹了吧,居然用钱来衡量感情,真为你悲哀,为那女孩可悲。你最好跟她分了,别拖累人家了。
我也遇到过 妈蛋 一次我和女朋友一起逛街 逛到一半 她说要回家有事没零钱坐公交 我借给她2块 都半个多月了 她也不说还钱 这样的人肯定不好 我都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