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纠纷,有专业知识的朋友进下!谢谢

2025-06-28 02:28: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你说的“婆婆”是你奶奶吗?

2、“如果现在婆婆打算把房子分给子女,房子价值20万。。。平均分给五个子女。。。我的户口在江北城的时候一直是跟着婆婆的。。请问我能分一份吗?”:如果你婆婆愿意分给你一份,你可以得到一份,因为:
(1)这2套房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爷爷去世后,2套房的一半属于你奶奶所有、另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奶奶、你爷爷和奶奶的5名子女共同继承。
(2)属于你爷爷的那一半遗产:你作为孙子女无权继承,虽然你的户口与他们在一起你也一直与他们住在一起:但户口与居住关系并不能取得继承权。
(3)但是:你奶奶自己所有的一半、再加上她从你爷爷那里继承来的一半:如果她在分给5个子女时愿意分给你一份,你可以得到。但这要取决于她是否愿意赠与你:如果她不同意,你仍然无权得到一份,而且:一旦她同意分给你,你能分得多少就由她决定、并不一定就是与其他子女均分。

3、“有些高手说按照继承法,我不能得。继承于户口无关。。但是有些人说,拆迁过来的话,就有可能得。。。不知道什么意思???到底能得一份吗??”:
(1)按照《继承法》,只有子女、配偶、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产孙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所以,你无权继承你爷爷的那一半遗产;但如果你奶奶愿意将她的份额赠与你是可以的。

(2)“拆迁过来的话,就有可能得”:拆迁补偿可以是按产权房的面积,也可能是按产权房内居住的人口户数补偿:到底是按什么标准补偿,要看你们当地具体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都会由政府公告的)。如果你们房子这次的补偿方案是按户口补偿的:你的户口在房子里,你当然就可以得到补偿款了。但如果这次的补偿方案不是按房子中的户口数、而是按产权面积补偿产权人的:你的户口虽然在这房子里也得不到补偿了。

3、“为了我这份可不可以得,争吵不休!”:没什么可争吵的了,
(1)如果你婆婆愿意将所有的(1/2+1/12)全部给你或是给你一部分都可以,给你多少你要多少,如果你婆婆不想给你、你也无权争。
(2)关于房子的补偿是否有你的份儿:看看当初的补偿方案是按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就知道了。
有不明白的还可以再补充问题。

回答2:

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处分自己的遗产,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你婆婆立遗嘱把遗产分给你一部分,你是可以取得的。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你不是她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你没有继承权。
但如果遗产是拆迁安置房,如果在拆迁时你的户口在拆迁房内,你可以得到部分拆迁补偿款,这是因你的户口而取得的,不是因为继承,二者有本质区别。

回答3:

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如果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只能是你爷爷的5个子女分得,你是孙子无权分得。与你户口无关。但是由于你户口在该房产里,所以可以享受拆迁补助。

另外你婆婆也可以把房子直接赠与你,那样就无需按照法定继承。

回答4:

拆迁的时候是按照什么原则拆迁的需要找到相关文件,如果是按照以前房屋面积拆迁你就分不到,如果是按照户头拆迁,如果你的户头在那里你就有的一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