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地契税
总地契为政府部门就一整块土地规划案或整幢大厦传出之地契。每平方米0.06令吉,每一年缴付一次,由建商优先缴付后,向住户扣除。
2、招牌税和地税局
依地区然而有差别,没法准确测算,一年约1000-3000令吉。招牌税交纳期为2月及8月,地税局交纳期为5月。
3、合同印花税
申请办理分层次地契改名时缴付:依据房地产业总价格按比例分配征收,0-10万令吉为1%,10-50万令吉为2%,50万令吉之上为3%。
交易房产时缴付:买家选购预购屋时,此税费为建商的分层次地契出来之后付款;尚未取得分层次地契前市场价,不用付款。假若买家选购已拥有分层次地契的成屋时,即需要在一个月内付款此税费。依据房地产业总价格按比例分配征收,0-10万令吉为1%,10-50万令吉为2%,50万令吉之上为3%。(2014年起外国人在马来西亚购房的最少价钱门坎从原先的50万令吉,提高至100万令吉。
4、律师代理费
依据房地产业总价格按比例分配征收,0-15万令吉,律师费1%;15-85万令吉,律师费0.7%;85-200万令吉,律师费0.6%。
5、借款合同印花税
贷款额的0.5%。
6、产税与房屋遗产税
不征收
7、其它费用(查找费、评估费等)
180马币(折合400元人民币)。
房产契税是依据房屋所有权产生迁移的不动产做为缴税对象,倘若所要买房子的总面积为九十平方米以内而且还是第一次购房的就仅需交纳百分之一的地方税,倘若买房子的总面积九十平米至一百四十四平方米并且也是第一次买进房产的就仅需交纳百分之一点五的税款,要不是第一次买房或购房面积在一百四十四平方米以上就应该根据房子总额的百分之三交纳房产契税,由买家交纳房产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