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驾照B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4、申请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5、考试合格后,申请人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6、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
现持C照、准驾小型汽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还可以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小型、微型专项作业车(C1照);或者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C2照)。 提醒:从事非营运载客的驾驶员,无须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如要求换领B1照的驾驶员,每年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之内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时交回所在交警分局存档。
全国统一(附件2)的二十五个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由公安部,因地制宜,建立了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部制定结构和基本科目之一考题。主题两门考试包括:桩考,坡道停车和出发点,侧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门宽的转速极限,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三个考试科目,包括基本项目:汽车就绪,开始,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车。两个科目三考试科目采取必考项目和选举办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测试项目的测试项目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