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混乱状态 以前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持有的房屋权属登记证 有的是乡,村办理的宅基地证 也有乡镇政府和辖区管理部门办理的房产证 多家发证和越权发证很多 根据国家现行管理的法的有关精神 现在已开始慢慢由县级以上部门核实 登记产权产籍 但县级以上部门也只是凭原农民手上的证明做登记 不再到现场 在调查 测量 核算等方面根本就按回原村委会的核准 宅基地上盖的房屋一般不给办理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由乡或镇政府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