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群羊前面横放一根木棍,第一只羊跳了过去,第二只、第三只会跟着跳过去。把木棍撤走,这时尽管拦路的棍子已经不在了,后面的羊走到这里仍然会像前面的羊一样跳一下,这就是所谓的羊群效应,也称从众心理。城市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一些痼疾,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羊群效应。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治理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不文明交通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治愈城市交通痼疾,谈几点粗浅见解。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现象分析 不闯红灯作为最基本的准则,本应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底线,然而生活中依旧会存在与文明交通格格不入的闯红灯行为。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者不是不知法、不懂法,而是明知故犯,自认为自己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把交通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这些有特权思想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给人的感觉就是路口的信号灯是针对老百姓的,对他们却是绿色通道。其他人看到后,认为你能闯红灯,我也可以闯,这样就造成了恶性循环。 侥幸思想。抱有这样心理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为自己头脑聪明、反应敏捷,闯红灯不会出交通事故,造成频繁闯红灯。俗语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偶尔出一点差错就可能付出血的代价,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巨大伤害。 投机思想。个别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无牌、套牌、假牌车辆,故意遮挡或更改牌号,更有胆大妄为者驾驶报废车辆。这些投机取巧者认为反正电子警察无法记录。 从众思想。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最终导致恶性循环、屡禁不止。如在有红绿灯的路口,交警部门虽然增派了警力,加大了管理力度,但闯红灯、插队越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比较严重,特别在高峰期时段,人们很难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在等红灯的路口,已经有一排人在等红灯,但此时只要有一人率先冲出,往往跟着就是一群人,这就是所谓的羊群效应。 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措施及建议 当前一些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性比较差,自我约束能力不强。他们不是不懂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是明知故犯,这需要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才能打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结合我国道路交通的严峻现状提出的做好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中,要防止流于形式,无实效现象。这就要求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上,要起到让人们自觉接受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效果。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非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程度;要加强与辖区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报道典型案例。 强化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及职能部门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力度,要积极向政府及职能部门非机动车驾驶员发出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政府及职能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向当地政府领导建议,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对有特权思想的驾驶人,不但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单位内部还要进行严肃处理。 强化科技强警投入。治理非机动车闯红灯,要充分运用高科技交通管理手段,才能发挥出静态管理的最高效能。公安交警部门要经常向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汇报科技强警的重要作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科技强警投入力度;加大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的安装配套工程,对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现场抓拍记录,从重从严处罚;没有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加大警力投入,执勤民警要忠实履行职责。 公安交警部门对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打消那些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为闯红灯是小事的错误思想。对驾驶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故意遮挡,更改牌号、报废车辆等闯红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收缴号牌的一律收缴,该暂扣车辆的一律暂扣,该处罚的一律重处。编辑:闫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