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辞职,老板不同意,不退押金怎么办?

2025-06-28 01:57: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扣留员工的薪资为押金,本就违法行为,你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必须书面)就可以合法正常离开,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2:

只要你依法提出辞职,无需得到老板的同意,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退还押金更是错上加错,你可选择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答3:

提前一个月你要把你给他递交辞职函的证据保存起来,这样子他是不可能不让你走的,不给你押金那就更不可能了

回答4:

老板不同意可能因为没找到合适的人代替,只要有人能上手你的工作,老板就不会留你. 当然还可能是老板不想要你走,那就可以叫他涨薪啰.

回答5:

如果有合约,老板不还可以,或者可协商按多少平分,再者在干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