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4+1制度

2025-06-28 19: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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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6〕33号)要求,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计生特殊家庭“4+1”联系人制度。

在省卫生计生委、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必须建立由1名乡镇(街道)计生协会秘书长、1名村(社区)干部、1名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1名村(社区)签约医生和1名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成的“4+1”帮扶小组,全覆盖为辖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畅通联系人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帮扶台账,及时开展帮扶服务等。

《通知》要求,市、县(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立体管理网络,开展精神慰藉、协调沟通、诉求解答等帮扶工作,研究解决计生特殊家庭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求各级计生协会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档案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更新工作,做到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