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的通项公式,我了个擦。。。
移向后这么标准的等差恒等公式b(n-1)+b(n+1)=2b(bn)
说明n大于等于2是满足等差的条件,知道b1b2.求出b3,b3=3,所以bn是等差为1的等差数列。
我觉得这应该逻辑很强了,怎么还被扣分呢。
因为b(n-1)+b(n+1)=2b(bn),所以他是等差数列,我实在不觉得哪里还可以扣分。
{bn}是吧?
b(n+1)=2bn-b(n-1)
移项:b(n+1)-bn=bn-b(n-1)
(b(n+1)-bn)/(bn-b(n-1))=1
b2-b1=1
令Ck=b(n+1)-bn
∴{Ck}是以C1=b2-b1=1为首项1为公比的等比数列
∴Ck=1即bn-b(n-1)=1
又∵b2-b1=1
∴{bn}是以b1为首项1为公差的等差数列
∴bn=n
不知道对不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