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9日,商务部明令废止了原对外贸易经济部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我在最新版的"北大法宝"和"北大法意"上都查过了,根本查不到这个规定,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这个规定早已失效了。
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颁布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部 【颁布日期】 19910829 【实施日期】 19910829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生效。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解释。 还没有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