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2025-06-26 23:11: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只要证明你是他们的员工就行了。你现在的证据就足够证明这样的。你现在去劳动局仲裁,不仅可以要求他们为你补交社保,还能要求他们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2:

什么证据都不用,手里的东西就够了,因为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单位没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提出仲裁后单位如果提出抗辩的话他要举证已缴纳保险,或举证你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不用律师了自己打就行。但是有可能驳回仲裁请求,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时效规定。在08年的时候你已经知道了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了,你没有去申请仲裁是你自己放弃了权利。
也不一定会驳回因为自由裁量权,各地的审理标不一样(客观存在的问题)。

回答3:

你这个问题其实不大,既然单位没有给你上过保险,那你就可以要求单位从给你补缴08年开始的保险,你们双方签订的自愿不上保险的承诺书是无效的,你可以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