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2025-06-27 0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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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1);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
持以上材料到区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借住房屋的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其他人员(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二)核准
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某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附件2),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某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附件3)。
(三)调转档案。
申请人持《某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四)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回答2:

派遣期内先办理网签——收集资料上交派出所——办理落户。
不懂的地方可以找青岛落户管家这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