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直达提单 案例分析!

2025-06-29 1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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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妥当——因为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地的班轮,但承运船只在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只继续驶运目的港。因此,换装其它船舶是由承运人擅自而为,非我方主动所为,更不是弄虚作假。因此,买方理应向直运提单的承运人提出索赔,而不应该向我方索赔。

回答2:

可以不用理他。首先,信用证开证行不能以实际发生的情况来拒付。因为按照惯例,银行只负责处理单据,单据没有问题,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其次,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按照CIF术语解释,属于买方承担的,所以卖方不负责。最后,运输过程中承运人的擅自行动,卖方没有实际控制能力,所以无法负责。事后应该由买方持有提单与承运人交涉。所以我方在按照惯常方式安排运输,取得提单后就完成合同义务了。

回答3:

不妥当,但责任不在我方。我方是按照cif签订合同的,其是装运港合同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分界线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我方按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地的班轮,这表明我方的责任以转移到卖方。在这个事件上,我方只是有义务帮助卖方向承运方索赔。买方对我方的索赔理由是不成立的,应予以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