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在浙江省内,可以参照《浙江省流动人员居住登记条例》。
如果你不想找,那么我归纳一下给你:
如果你全家都搬迁到嘉兴的房子,而户籍都没有迁过来,那么,包括户主在内的所有人都需要办理暂住证。
16周岁以下的儿童可以不用办理,但是他们应该作为随同儿童,登记在办了父母的暂住信息里。
浙江省条例所例的需办理人员是这么界定的:
凡户籍不在本地(指本县)、16周岁以上的人员都需要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是以户籍为准,和有没有房子没有关系的。
举几个例子:
1、本县户口,房子卖掉了。这种情况不用办。
2、本县户口,因读书迁出去没迁回的,本地有房子的情况下也得办证。(这一点和你有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