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家我和婆婆,公公一起生活,房屋是我和老公新盖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公公名下,可以变更吗 0分
我老公有一个哥哥,现在村上有给他分了宅基地,分家自己过,但是,公公让我给哥哥出10000元,说老宅基地的房子归我们所有,(前院三间房子是老房子,后面的房子是我夫妻出钱盖的),我想为了避免麻烦,我想是不是可以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我该怎么做呢
……宅基地使用权归村委会调整,可以通过村委会变更。
如果那里没有房产证制度,更应当变更,否则,房产证可能会由宅基地使用证所代替(农村有这种情况),那样,麻烦就大了!
如果你愿意,可以在一起生活,如果你不愿意就离开和他们说清楚
那得看你愿不愿意咯 如果你认为两人在一起相处 能走下去 也未尝不可
可以的,别管世俗
只要你们相爱,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