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应该收65-34=31(元)
A:应该收139-34=105(元)
31+105=136(元)是其他四人要出的钱。
一共几个人聚餐?
我不理解这题目到底说什么,如果你在现实中碰到这种问题可以这么办:先不问谁付钱什么的,直接算每个人该出多少钱,把费用收全后,借了谁多少钱直接给他就好!切记,收钱时,不要管这人是不是垫付钱的,你直接收,因为你无论垫付多少,我最后收全钱后一起给你,绝不少你一分!
215-65=150, 后来另外4人给了B总共4×34=136,B有150+136=286,B再给A105,B还剩286-105=181,正好和215-34相等。没有吃亏啊
头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