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迁入了成都天府新区,现在需要开具一个未享受廉租房安置房的证明,请问需要在哪个部门开呢?

2025-06-26 10:09:2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个吗,应该到成都市住房管理局的“房屋档案处”这个部门去开一个证明,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凡是成都市户口的,未享受廉租房安置房的,都可以给你开证明的,这是国家政府有规定允许办理的手续,是可以的
看到这个答复 如果有助 点击 采纳 推荐 就行

回答2:

成都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2017年中己取消开这个证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