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一下《逻辑学》里的有限与无限 有与无

黑格尔《逻辑学》
2025-06-28 17:06:2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你没有说明,你说的《逻辑学》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还是一门学科?鉴于你的提问,我可以先定地认为你说的是黑格尔的《逻辑学》。以下就说一下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这些概念。
2、黑格尔逻辑学中演绎的是范畴,也就是最基本的概念,或者说是关于“绝对”的描述。首先是“有与无”。因为这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开始范畴。最开始的范畴,理应是最空洞的范畴,就是关于绝对世界的最空洞范畴,也就是世界是“有”或“存在”。对“存在”的反思是,由于它是最空洞的,因而,它实际上也是“无”。将世界认识为单纯的“有”,实际上并没有认识到任何内容,因而也就是说,“有”作为范畴,也就过渡到“无”。(一定要注意到,“有”转化为“无”是在范畴的意义上来说的,并不是在朴素实在论的意义上说“有=无”。在实在论的意义上说“有=无”是荒谬的!)另一方面,“无”也是“有”或“存在”,“无”可以转化为“有”。这样,有与无就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样的相互转化就是“有”与“无”共同的真理或合题,也就是“变(易)”。但认识到世界是变易的,也就包含着“世界是有,世界是无,世界的有无之间相互转化”。
3、关于《逻辑学》中的有限与无限。变易的辩证运动,其结果,是“限有”,也就是有限的存在,具有规定的存在。这样直接具有规定的存在,也就是“质”,“质”作为被规定着,也就意味着具有界限,也就是被限制着,这也就是“有限的”。而有限的,并不意味着恒定的,因为在其中已经包含了上面所述的“变易”范畴,因而,有限的可以成为另外的,另外的有限的又可以成为另外的…这样以至无穷,就是“无限的”(在“质”这一范畴中的“无限”)。但是黑格尔认为这样的无限是“假的无限”。因为“有限的”所变易成的,也是“有限的”,是与其自身抽象地同一的。所以,有限的无限进展,就是自身规定(质就是具有规定的存在)。真正的无限,也就是“自我规定”或“自我限定”。
4、在接下来的“量”和“度”中,同样有“无限”,不过那里就成了“量的无限进展”或“无度”。但它们由于不是自我限定,因而它们是“坏的无限”,它们必然进展到真的无限,真无限在“量”和“度”中分别是“量的比例”或“度的无限”。

回答2:

有与无,有限与无限,都是矛盾的关系,不要孤立的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