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把自家的房子改成门面房属不属于违法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经本栋建筑物其他业主同意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如果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能够证明变更为经营性用房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还应当经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扩展资料:
私自改房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东方红农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本栋建筑物其他业主同意,如果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能够证明变更为经营性用房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还应当经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