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汕头户口;我儿子是农村户口;去汕头读小学,需要交学费吗

2025-06-26 06: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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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生的母亲是汕头户口,学生本人是农村户口,去汕头读小学,不需要交学费。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因此,如果学生的父母在汕头工作或者居住,就可以汕头读小学,但是要根据汕头当地的规定提交材料方可入学。
  粤府办〔2011〕45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要求,实行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