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对你不好,那就不要继续下去了,果断的去离婚吧,这样对你,对他都是有好处的。不幸福的婚姻就没有必要去维持下去。
怀孕了那你就只能把孩子打掉了,如果你生下了孩子,那么你就不能和他离婚了,你还要继续和他过的。这个你一定要想清楚的,如果你能忍受那种日子,那么你就把孩子生下来。
所以说你在找对象的时候就应该擦亮眼睛的,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品怎么样,对你好不好,这个是十分重要的。
我是觉得还是把孩子打掉比较好一些,因为和这种男人生活在一起肯定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谁都希望自己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的,不要把自己束缚在这片阴影之下。
一切不能凭感情用事,应当冷静思考,好与不好都是相对的。如果确实夫妻破裂,可以离婚。如果只是一个具体事情处理与你意见不同,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如果真想离婚,应当可能的时候可以打胎。
解答如下,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说: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婚仍然是离不成。因此离婚的期限恐怕就无底线了。如果有一方故意回避离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选择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无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最终都会准予离婚的。即使找不着对方或对方故意不来签字,也可以通过被告缺席程序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你怎么不好?夫妻之间也是相互的,感情需要用心经营,怀孕几个月?和你老公沟通一下,说说你的感受,如果他不顾你的感受直接告诉他你想离婚,如果他原因为了你改变,就给他机会,毕竟怀孕了!
既然想离婚那就把孩子打掉。做到后患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