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把别人代签的那张领用单和你自己以前签的领用单拿给公司,告诉他们那是别人领用走的,不是你领的。再有,现在出台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偏向员工的,所以你不必害怕。按照规定,公司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扣你的工资或者其他东西,你可以直接去找当地劳动仲裁处,并且要告诉公司这一点。这件事本来道理就在你这边,公司一听你要去劳动仲裁处,肯定不会为难你的。
没事,既然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的就是无效的,你可以做出解释,如果解释不成的话你就要代签的人来解释。我想你会尽快处理这个事,走行政还是诉讼都会要一定时间,最好是大家坐到一起解释协商之类的。
需要三方做在一起把这个事情谈清楚.因为这没有领过东西,是别人冒签你的名字领取的,这个在管理方面和冒领人责任最大,而你却是受害者.到法律上你也是占优势的...
你不用理他,你完全可以说你没有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