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你给的彩礼以及对方拿走的钱你都可以向她要回来的。
天哪,你娶的是媳妇吗? 赶快结束找个真正的老婆,踏实过日子吧,也没领结婚证呢,结婚还是初婚多好呀,你俩这就叫同居。出钱才拿结婚证,哈哈哈,我劝你倒找你钱都不拿 了,你们这样没法过日子,真正过日子的媳妇不这样。她也不爱你。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怎么把损失降到最低吧。咨询费也就三五十元。
算了吧就当买个教训,她就是个无底洞,只有她娘家才是家,根本不把你这边当成家。
这种女人,本人厌恶。祝你幸福
如果你们没拿结婚证,只能是同居关系,都可以直接分开不用办理离婚,至于财产问题你最好找律师咨询,但要回的可能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