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分别是对思维对象集合体、对象类的反映。集合体的根本特征,决定集合概念只反映集合体,不反映构成集合体的个体。在不同场合,同一语⋼/p>
某集合表达了进入到我们感觉中的某部份东西。集合是我们对离散的万事万物的第一步理性整理。
在未知各事物之间有其他关联之前,我们凭感觉可以直接理知的就只有:在我们不同的感觉范围内
总会有不同或相同个数的离散事物存在,如果把这种理知作符号化表达就是:集合A={a,b...}。
就是将具有同一类性质的对象放在一起。比如高一三班的全体同学就是一个集合,在同一个集合的元素必须满足三个性质,互异性,确定性,无序性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有时也简称为集)。
集合中的各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
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做ф。
一楼的集合概念是一个描述性定义,真正集合的定义(公理化)是康托给出的,可参见康拓集合论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