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看你们其中有没有人是成都五城区的户口,这点很重要的,还有你们有没有结婚,我指的结婚时指拿到结婚证,还有你们的年收入也要符合要求才行的,具体的你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咨询下,可能会给你比较详细的解答的
你如果是成都正式户口的话就没问题,你为主申请人。就是听说今年政策变了 开收入证明有点麻烦
经适房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本市户口的才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