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连级是上尉或者中尉级别。
上尉对应的军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连级副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中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正职、连级副职、排级正职,为连级副职的主要军衔,连级正职、排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1、上尉:对应的军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连级副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2、中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正职、连级副职、排级正职,为连级副职的主要军衔,连级正职、排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2、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
3、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4、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5、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6、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十四条作战部队的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弗)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士兵军衔制度,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