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试卷参考复习:统计“五五”普法学习参考一、 .北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是指从 年至 年。 .所有统计调查对象都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对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之一的企事业组织,行政机关除予以警告外,并可以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 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统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统计负责人,是指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行政责任人员。不单设统计机构的,应指定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 .《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各单位应当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制度;各企业事业组织提供的统计资料,应由单位领导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当事人对于可以要求听证的案件,应当在统计行政机关告知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规定,任何单位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 . 年 月国家统计局以 号令公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属于统计行政规章。 .某企业未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日期上报统计调查表,经统计局《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催报后,在限定的期限后补报了全部统计调查表,该企业的行为属于迟报统计资料行为。 .当事人对统计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两年内累计三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三、 .以统计数据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表、综合表、图表、电脑贮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统计报告、统计分析、文字说明、原始单据是统计资料的具体表现形式。 .某企业年工业总产值为 万元,年报时只上报了 万元,将其余 万元作为下年度产值上报,该企业的行为属于瞒报统计资料、虚报统计资料。 .当事人对统计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涉外调查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提起统计行政复议。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数额较大或者占应报数额的份额较多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统计资料,二年内再次发生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属于确定统计法律责任时的从重处罚情节。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方面。四、 .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构成统计违法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统计法律,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 年 月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法》进行了修正。 .统计法所称的统计人员,是指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乡镇(街道事处)统计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的领导人和一般工作人员,以及不设统计机构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处)、行政村或其他组织单独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指定的统计负责人。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是依法授权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统计执法检查权。 .对于市和区县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提出统计行政处罚听证的前提是: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以超过 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 万元的罚款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统计资料,是指在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统计资料的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二是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统计数据为主要内容的调查表、综合表、图表、文字说明、统计报告、统计分析以及电脑贮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等。 .统计制度本身属于统计技术性规范,但是由于统计调查制度是由具有一定的统计行政管理权限的部门制定的,因而它又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性规范。我国《统计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显然,《统计法》赋予了统计调查制度相当于法的效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如果不按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是一种违法行为。 .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从事统计工作。五、 .某产业活动单位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先以自己不是法人单位为由,拒绝参加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后又以各种借口和理由不让普查工作人员进门进行清查工作。此后,普查人员通过电话再三解释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该单位工作人员拒绝接听普查工作人员的电话。请问:该单位的行为属于哪种统计违法行为?为什么?答:该单位的行为属于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八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该单位虽然不是法人单位,但已取得营业执照,属于产业活动单位,应当参加经济普查。同时,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该单位有义务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但是,该单位却先后以自己不是法人单位、不让普查员进门和不接听电话等方式,不履行经济普查的法定义务,不参加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不填报普查清查登记表,这些都足以说明该单位有拒绝报送统计资料的明确意思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有关解释(国统字[ ] 号),可以认定该单位已经构成明确表示拒绝上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某公司统计人员李某参加统计年报布置会后,因工作需要调到上海的分支机构工作,公司便安排财务人员刘某接替李某兼职负责统计工作。刘某不熟悉统计工作和业务,又没有参加统计培训,填报时没有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而是根据自己的主观理解并按照财务会计口径填报了统计报表。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统计法的哪些规定?答:首先,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换统计人员,违反了《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关于“调换统计人员时,必须先补后调“的规定。其次,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违反了《统计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统计人员应当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统计人员必须取得市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证》方可从事统计工作”的规定。第三,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违反了《统计法》第六条关于“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最后,该公司未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违反了《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负有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的规定。
要坚决遏制统计报表迟报的现象,可以采用汇总备案、通报批评甚至是行政处罚等方式。
医院统计工作医院统计工作概述一、概述 .统计学和医院统计概念统计学是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原理、方法、研究数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推断,从而掌握事物客观规律的学科是,是认识社会和自然现象数量特征的重要工具。正确的统计分析能够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医院统计是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反映医院工作数、质量效果的活动。为医院管理者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制定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提供统计依据。 .医院统计工作的性质和作用医院统计是卫生服务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为医院科学管理服务。长期实践证明,医院只有依靠统计手段,才能真正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定量化。医院统计是在收集和整理有关统计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学理论和方法,反映医院疾病防治工作情况,描述医院医疗服务活动的内在规律,分析和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益,指出医疗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医院统计为医院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和检查医疗工作计划,合理地分配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入开展医院教学和科研工作,不仅起到信息服务作用,而且起到咨询和监督作用。 .医院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医院统计调查任务,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掌握医疗服务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了解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医院宏观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依据。( )为医院领导总结和检查工作,掌握各科室工作进度,制定医疗工作计划,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改善医院管理,提供以医疗服务为主的各项工作的综合统计信息。( )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观察和研究人群中各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分布规律,为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数据。( )利用现成医院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调查,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 )将收集到的各科室工作数质量指标,经过整理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系统地反馈到科室,使科室既能了解自己完成工作的情况,又可横向对比。 .医院统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医院统计是医院信息系统的要素之一,它应设置在医院信息部门中(如信息科)。国家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的通知》中规定的“ 张床位以上和设有研究所的 张床位以下的各类医院,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 人。未设研究所的 张床位以下的各类医院应配备兼职统计人员 ~ 人(不包括病案管理人员)”。医院统计人员的职责包括:①负责医院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和保管。②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并给予指导和帮助。③定期进行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并向领导汇报。④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⑤汇集保管有关医学统计资料。⑥负责全院医疗、护理表格的印刷、保管和分发工作,并经常了解科室使用情况和意见。 .医院统计工作法规、制度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为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各级统计部门、各行各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者,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为了保证医院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医院统计部门必须要有严格的工作制度:①根据医院现代科学管理和填报报表的需要,规定医院内部使用报表的种类、格式、上报程序及期限。②对报表中名词的含义及指标的计算公式,除上级已有规定以外,可做了补充规定。③拟定主要医疗文件格式,登记簿及通知单等,结合医疗工作程序,规定填报、统计和归档程序。④登记、统计及报表的检查、审查制度。⑤资料的管理、使用及汇编等制度。医院统计工作人员必须支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客观实际,保证统计数字准确、可靠;要主动地为领导提供统计资料,根据医院改革、中心工作、领导意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预测,为医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另外,统计资料不仅要求完整,还必须配套,也就是说一份有价值的统计资料,必须同时包括:既有宏观信息,又有微观信息;既有纵向信息,又有横向信息;既有定量信息,又有定性信息;既有定期信息,又有典型、专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