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问题

2025-06-24 16:55: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永远以“初次领证日期”的日期为起算日期(换证后新的”有效起始日期“便是驾驶证新记分周期的开始日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个记分周期最高为12分,如果超过12分需重新学习。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9年01月01日起,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回答2:

有几个可能:一是那个违章你没有交罚款,未交罚款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二是你是在网上查询的,数据没有及时更新,以交警队查询为准。

回答3:

你没有去处理违章吗

回答4:

记分是不是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