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多少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使用固定座椅

2025-06-29 1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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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果搭载的是学龄前儿童的,还应当使用固定座椅;未成年人(合法驾龄为12-16周岁)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载人。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因此,电动自行车可以负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的儿童,但不能随便搭载成年人。如果电动自行车搭载行为是违反该条例的,且被搭载人也应当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此被搭载人和搭载人应当对摔伤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3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回答2:

《草案》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果搭载的是学龄前儿童的,还应当使用固定座椅;未成年人(合法驾龄为12-16周岁)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