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间摔伤谁负责

学生在课间摔伤谁负责
2025-06-27 14:52: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学校是否有责任:
  1、学生在十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
  2、学校在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回答2:

学生在学校摔伤的情况下,要看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有所不同。

回答3:

学校负主要责任,孩子负次要责任。发生事故了,双方都有责任

回答4:

学生在学校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