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购得房产5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只要缴纳土地转让金,依然是自己的。
50年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算起。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到期,但附着在土地上的建筑,依然属于公民的财产。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对业主拥有所有权的建筑进行必要的补偿,而不是无偿取得。
注明5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到了5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到期到了,但是土地上的房子还是你的啊
人家问的是房子关土地使用权什么事`~~~注明50年就是50的拉`
50年后房产不属于你的拉~~~政府有权对你所住的房子进行规划拆迁~~~
50年后你可以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请,前提是房子没有什么问题,才可要求继续使用,经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国家不重建你就好有。但还是要交地出让金水平 。如果重建就没有了,有些地方会补偿有些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