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有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物权法》第84条和第85条分别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你可以先找物业去投诉他 如果还是不改的话 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依据就是上面的法条
这个不是国家的强制制裁。
这个属于民法上的相邻权关系,即应该出于善意和公序良俗,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有效、稳定的保持邻里关系。
你可以在获得证据的情况下,去法院告他,要求对方停止这种做法。
此外,偶然为之的,可以忍耐,如果长期这样,就应该去告他了
你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主张你的权利。
只能勉强扯到物权法的相邻关系这一编,你最好先看看你做的那个地方有没有一个规约,比如说业主大会制定的规约,或者居委会有没有这方面的限制。没有的话 就只能是物权法上面的规定了
邻里关系 不建议采用法律手段
希望进行调节
双方调解或者请居委会出来调解一旦采用法律手段 只会令邻里关系更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