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老师属于犯法行为,首一:他已经冤枉了学生,已经是一个错误;其二,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说殴打学生,我想应该是殴打学生吧?老师也就只会这个了吧?嗯,所以属于犯法行为,不管怎么说,老师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事先冤枉了学生,其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再加上看严重的后果是有多严重,倘若是真的殴打学生,那真的是犯法
如能证实确属冤枉,可依民法的“侵犯人身、名益权”自己写诉状到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撤销处分,恢复名益”就行了。请律师,那你所出费用太高了,有点划不来的!
老师冤枉学生不仅会给学生的心灵造成严重伤害,而且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找相关的律师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