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1380),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宠信。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知县、吉安通判、太常少卿等职。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胡惟庸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先阅内外诸司奏章,对己不利者,辄匿不上报。各地喜好钻营热衷仕进之徒与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送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学士吴伯宗曾因弹劾他而险遭大祸;他得知大将军徐达对他不满,曾在朱元璋处奏其奸行时,竟诱使徐达家的守门人福寿谋害徐达。但因福寿揭发,未能得逞。胡惟庸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令其在外收集军马,以图谋反。此外,他还勾结中丞涂节、御史大夫陈宁等,令陈宁坐中书省阅天下兵马籍。这一切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朱元璋从元亡的教训中,深感臣下权力太大,会导致元末“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早在洪武九年,即对各省权力机构进行改革,十一年,又令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进一步削弱了中书省权力。 不久,胡惟庸之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朱元璋大怒,令其抵死,不准以金帛偿其家之请。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和中书省吏商■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 刘青山,前任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河北省安国县人,雇工出身,现年35岁,1931年入党。刘青山参加革命斗争均已20年左右,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都曾奋不顾身地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树立过功绩。本是可以继续给党、给国家、给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却在全国胜利后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作风的侵蚀和引诱,堕落蜕化了。完完全全变成党、国家和人民的无可饶恕的叛徒了。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奉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判处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的全部财产。刘青山捕前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捕前任天津地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