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把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音乐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15 世纪初):勃艮第乐派,代表作曲家杜费、班舒瓦
2、第二阶段(15 世纪中后期):佛兰德斯乐派,代表作曲家奥克冈、若斯坎、拉索
3、第三阶段(16 世纪中叶):罗马乐派,代表作曲家帕勒斯特里那
4、第四阶段(16 世纪下半叶):威尼斯乐派,代表作曲家维拉尔特、A.加布里埃利、G.加布里埃利
复调音乐,一种“多声部音乐”。作品中含有两条以上(含)独立旋律,通过技术性处理,和谐地结合在一起,这样的音乐就叫做复调音乐。复音音乐拥有漫长的历史,在中世纪的教会圣咏中,就有了最早的复音音乐,僧侣们在唱颂歌的时候各自在不同的声部上吟唱不同的旋律。其后尼德兰的荷兰乐派进一步发展出复音的理论和写作技术。当中的作曲家杜飞(GuillaumeDufay,1400-1474)创立了“四部和声”的写作技巧,为后来的对位法理论开辟出完善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