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将父亲遗留的房产私自过户了,我可以起诉她吗?

2025-06-28 05: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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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继母将父亲遗留的房产过户,必须满足一种条件,那就是父亲有声明或者遗嘱,要将房产赠予对方。在没有声明的情况下,这个房产应该是父亲个人财产,在父亲去世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平等分。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继母,要求她终止过户行为。

很多人可能会碍于情面,其实这个时候完全没必要,对方都已经打算私吞父亲房产,压根没有考虑到自己。因为继承权诉讼有效期是在知道被侵权后的两年,所以建议在两年内起诉。不得申请诉讼时效是20年,假如在这个时间内,同样可以提起诉讼。

 

1、继母过户父亲房产

在父亲去世之后,如果继母想要过户房产,必须满足一项条件。那就是父亲在世的时候,有留下过遗嘱或者公开声明,要将房子赠送给继母。在这种情况下,过户才是合法行为。相反,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表明父亲赠送房产,那么继母就是在违法。

按照继承的相关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父亲的财产,像是父母、子女。这个时候继母的行为,就侵害了父母和子女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不过我们要有过户的证据,或者已经确认对方过户,这样起诉基本不会失败。

 

2、诉讼时效期

很多东西都有诉讼时效期,当过了这个时间之后,法院可能就不再受理。关于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法律规定是2年。同时还有一项规定,那就是自继承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换句话来说,就是起诉要趁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诉讼时效期是看继承者什么时候知道被侵害的权益。自知道的那一日起,才开始计算两年的时间。

 

3、不必讲情面

很多人在面对家庭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顾虑彼此之间的感情或者情面,不希望闹得特别尴尬。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想法,我们都说亲兄弟明算账,正常情况下都要算清楚,更何况对方已经侵害你的权益。如果已经有证据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年龄比较小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请求帮助。无论在什么时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我们应有的权利。